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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绿军装的梦 于 2024-4-29 23:18 编辑
在此次军队改革进程中,我国现役军官的等级制度经历了深度重构,由原来的“职务等级决定性”转变为“军衔等级决定性”原则,实现了每个岗位职务层级与唯一军衔等级的一一对应,但因指挥管理军官的岗位职务层级多达15级,而现行军衔等级只有10级,故未能完全实现一衔对一职的严格对应关系。
回顾历史,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确立了职务等级制度,初步设定为9等21级,层级划分细致入微。彼时,军队架构中设有兵团层级,且在军、师、团各层级内设置了正、副、准三级职位,营、连、排则设置正、副两级,最基层为副排级。例如,在兵团层级中,司令员与政委属于正兵团级,副司令员与副政委为副兵团级,而参谋长与政治部主任则为准兵团级。
到了1980年,职务等级体系进行精简优化,层级数量减少至17级,取消了兵团、军、师、团内的“准”级设置,同时,大军区级别开始区分正副两级,副大军区级与正兵团级同属一个层级。
1988年,随着全新军衔制度的实施,职务等级进一步压缩为15级,并取消了副兵团级和副排级,形成了从高到低的清晰等级序列:
1. 军委领导班子成员分设副主席和委员两级;
2. 正、副大军区级;
3. 正、副军级;
4. 正师级、副师级(相当于正旅级);
5. 正团级(相当副旅级)、副团级;
6. 正、副营级;
7. 正、副连级;
8. 排级。
本轮军改之后,职务等级易名为岗位职务层级,虽然仍保持15级设置,但正、副大军区级已相应调整为正、副战区级。
与此同时,军官军衔等级的变化亦值得关注。1955年,我国首次实施军衔制度,军官军衔共设4等14级,其中元帅分为两级,将官、校官、尉官各包含四级。1988年军衔制度改革后,军官军衔精简为3等11级,将官和校官各保留四等级,尉官减为三级,但最高级别的“一级上将”虽设立却未实际授予。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时期,正团职及以下军官实行一职双衔制,而副师职至正大军区职军官实行一职三衔制,如正大军区职对应上将、中将和少将三个军衔层次,实际案例中,有的正大军区职军官会被授予少将军衔。
至1994年,军衔制度又进行了细微调整,取消了尚未授予的一级上将,使得军衔等级变为3等10级,即:
1. 上将、中将、少将;
2.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 上尉、中尉、少尉。
同时,副师职至正大军区职军官的军衔制度调整为一职两衔,取消了该层级对应的最低军衔。例如,正大军区职只对应上将和中将两个军衔等级,基准军衔变更为上将。
此前,军官等级主要由职务等级决定,军衔起辅助作用,晋升军衔不仅要达到相应的职务等级,还需满足一定的任职年限和军龄要求。
而在本轮军改中,军官等级制度发生根本性转变,军衔等级成为主导因素,岗位职务层级转为辅助,每个岗位职务层级对应唯一的军衔等级(一职一衔),晋升军衔不再受限于任职年限和军龄条件。
当前的军衔与岗位职务层级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1. 副主席:对应上将;
2. 委员:对应上将;
3. 正战区职:对应上将;
4. 副战区职:对应中将;
5. 正军职:对应少将;
6. 副军职:对应少将;
7. 正师职:对应大校;
8. 副师职(正旅职):对应大校;
9. 正团职(副旅职):对应上校;
10. 副团职:对应中校;
11. 正营职:对应少校;
12. 副营职:对应少校;
13. 正连职:对应上尉;
14. 副连职:对应中尉;
15. 排职:对应少尉。
尽管如此,由于军衔等级数量(10个)少于岗位职务层级数量(15个),导致某些军衔等级需对应多个岗位职务层级,比如上将对应“一衔三职”,少将、大校和少校分别对应“一衔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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