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都市圈区域协同立法第二次联席会议举行 湖北日报讯(记者夏中华、通讯员黄朝晖、张改)7月7日从武汉都市圈区域协同立法第二次联席会议获悉,《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促进条例》有望在今年公布实施。 据了解,条例草案明确“五同”原则,即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应当遵循公共交通规划同编、基础设施同建、运营线路同定、政策支持同保、服务监管同标,对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决策机制、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协同加以规范,以此促进都市圈公共交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区域协同立法是加快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省人大积极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将都市圈公共交通协同立法列为区域协同立法项目,由武汉市牵头、都市圈各市共同参与。武汉市先行开展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目前该草案已进行多轮讨论修改。经都市圈9市协商,初步拟定条例审议、表决、报批等时间节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立法基地专家丁丽红教授介绍,该协调立法条例开了全国公共交通领域区域协同立法先河。下一步,围绕条例确定的设施共建共享、线路设计审批、执法监管协同等各项内容,各方需协同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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