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晴热天气已经开启单曲循环,从目前湖北省气象台预测分析结果看,这样“热晴似火”的日子,还要继续,大家外出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需做好防暑防晒补水工作。12日,湖北省人社厅提醒劳动者,高温津贴别忘领取,一起来看看今年高温津贴哪些人可以领?具体标准是多少? 什么是高温津贴? 湖北高温津贴何时发放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根据国家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湖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 上夜班能拿高温津贴吗? 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高温津贴领取对象为,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将员工的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 记者了解到,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此外,提醒大家领取津贴需要注意的是,湖北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是以天数来计算的,根据大家的工作天数可以计算大家本月可以获取多少钱的高温津贴。 室内工作能领高温津贴吗?省人社厅工作人员回复称,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如果你的室内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还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有读者留言询问,武汉夜晚空气湿度大,也很热,上夜班也能拿高温津贴吗?对此,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并没有降到33℃以下,劳动者就应该拿到高温津贴。 湖北省人社厅提示:高温津贴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若用人单位没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依法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先向用人单位工会反映,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维权。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工会,也可拨打12345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举报热线12333投诉。 (长江日报记者章鸽 通讯员姜超 许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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