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周伯通 于 2021-1-7 15:26 编辑
「说谍」军统的纪律性,其保密性和苛刻性非常人所能理解和承受。
现在很多谍战剧描写军统的,在军统组织内上班的人员,大多数是一身漂亮的美式军装,女性则烫着大波浪,描眉画眼,好不妖娆。事实果真如此吗?包括公文往来,影视剧中的行文格式对否?
军统之所以能成为今天很多国产谍战剧中,一个中共隐蔽战线最重要的对手,其实来说,我们应该正视其组织的庞大、残酷、纪律,以及当年的科技先进性。在中国特工史上,军统的历史不长,是一个小老弟,但其地位却在特工史上独树一帜,说它魔也好,说它狠也好,都不可忽略的是,它曾经是中国特工史上最有效率的特工机构(代号BIS)。能成就如此地位,其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的纪律,非常苛刻严格的纪律。
戴笠
首先军统极严厉的规定,即各部门之间尤其是行动部门之间不许有横向的关系,相互之间不能够串联。这样做的好处是,一个组被发现,无碍其他部门,缺点是没有互相通气,行动单位往往撞车或误会。军统曾发生过行动组间互以为是中共地下组织,相互打人后,却发现是自己人的闹剧。
在军统内部为了自我保护,从局领导到一般行动特务,都有化名,尤其往来发电报,也署化名。戴笠经常更换化名,据台湾出版的《戴笠先生与抗战史料汇编》披露,戴笠的化名有27个之多,从一个字到三个字不等,如“冬”“雨”“涛”“灵"“雷云”“余龙"“裕隆”“张叔平"“马健行"等。郑介民、毛人凤则固定使用“杰夫"“以炎"的化名,唐纵则使用他的别号“乃健"。
唐纵
这些军统首脑们在平时下手令、批阅公文、对外行文都使用化名。电报本身也分级,最高密级是戴笠亲译。如他与胡宗南、汤恩伯等人之间的电报往来皆用单编密码本。即便是最高密级,也署化名。不仅按期更换密码,有些密码只用几次就更换。一个省站就有好几套密码,密本翻译方法也经常变更。单位化名每隔不久就会重新更换一次,由局本部列表通知外勤各省站。这些密码保密措施主要都是针对中共的,而且知晓中共的技侦水准已经是相当先进,唯恐被中共破译。
军统局秘密站、组,也有化名,对外行文都使用化名,如军统掌控的重庆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所属外事侦察组,化名毕公仇、毕孔殷,对外称毕公馆。军统局的机关甚至有些公开单位也并不挂牌,对外称呼各种公馆等,给人的印象根本不是特务机关。
抗战时期担任军统译电员王庆莲
除首脑外,一般行动特务也必须使用化名。至于对委员长蒋介石,军统内部文件、电文、档案、命令中从不会提到他的名字,只能见到“奉谕速办" “奉口谕"等字样。蒋介石给军统下达的暗杀任务等,从军统档案中完全见不到军统的重大行动到底是奉谁的“谕”,军统报送蒋介石的情报称“报甲"(报送戴笠称“报戊”),可见其隐蔽性。军统干部写工作日志、日记都会自觉保密。如沈醉在日记中凡提到戴笠,皆用“老板” “余先生"代称。在重大暗杀行动的高层会谈甚至文字中,对被害人的名字从不提及。如蒋介石几次召见沈醉,密谋重伤宋庆龄,行动细节都会谈,但据沈醉回忆,蒋介石没有一次提到宋庆龄的名字,可见蒋介石不授人以柄的隐秘行径。在蒋介石召见毛人凤,交办暗杀李宗仁之事时,也只字未提李宗仁的名字。
军统各种电文、文件等行文,有自己惯用的行文语言,颇具隐蔽性和特殊性。沈醉在云南任保密局专员,领导云南站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夕,云南省主席卢汉决定起义,事先将沈醉等国民党驻云南军、警、宪、特首脑人物以开会为名软禁,并代沈醉拟了一份对云南军统组织的通电,要求所有军统特务自首报到,交出武器、电台。但沈醉看过后,发现通电文字与军统行文习惯不同,军统特务们看了马上就会知道并非沈醉所写,很可能产生事与愿违的后果。当然后来沈醉列名起义,将通电按军统笔法重写。由此可见,军统的保密措施连行文习惯也与国民党军政机关不同,若有人代写、冒充就会被识破。军统局曾大量招收浙江江山籍(戴笠老家)特工、译电员等,因为江山话即使是浙江人也十有八九听不懂,这是一个天然的保密屏障。
卢汉云南起义
军统本身是军事部队编制,穿军装、有军衔。但军统又是特务组织,内部分秘密单位与公开单位,所谓“秘密领导公开,公开掩护秘密"是军统的原则。所以军统秘密单位的特务并不穿军装,包括局本部文职人员,一律着便装。
陈恭澍刺江失败后,受到冷遇,仍被任命为局本部三处处长(主管司法、行动),他在《河内血案:行刺江精卫始末》一书中回忆:“因为大家都穿中山装办公,而我却没有,想做一套也做不起,他(指毛人凤)看不过去,就把他自己穿过的一套送给了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
原军统电台技师祝仁波和原军统译电员王庆莲参观军统戴笠故居
另据原军统局本部译电科少尉译电员王庆莲回忆:在局本部工作的人女穿旗袍,男着中山装。有一次总务处发给译电科每人一套军装,戴笠知道后马上命令收回,改发每人普通布料(方军:《最后的军统老兵》,辽宁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由此可见秘密单位不穿军装已成为军统局本部机关的一条保密措施了。军统局为了工作隐蔽,还规定女工作人员除非有特别工作需要,不准“穿红戴绿擦粉抹口红"之类,包括舞厅等场所也不准涉足,这都是为保密不泄露身份。
军统秘密单位分区、站、组等。按军统保密措施规定,区长的秘密住处或军统区部门只有下面的站长、组长知道,依此类推,一般特务都不知道上级机关及负责人的办公地点、住址。
除共产党人和重犯需专人押送外,军统内部犯了纪律的特务,在押送时也采取秘密手段,如派甲特务解送乙特务,并不明说押送,假以各种名目,但私下却被告之要监视乙,到目的地后甲出示介绍信将乙拘押。有时甲、乙两人分别持介绍信互相监视,到目的地却同时被拘捕。
军统主要任务之一是“防谍",即防范中共人员打人国民党党、政、军内部,军统也制定很多预防措施和办法,但应为绝密,至今知之未详。这也是到了建国后周总理仍想知道的“军统内幕"之一。
军统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害怕受到中共地下组织的报复,所以慎之又慎。中共地下组织是有武器的,沈醉在一次指挥特务搜捕中共地下党组织时,胸部挨了一枪,所幸只是被小号勃朗宁手枪打中,加之距离较远,才幸免一死。但为了不暴露身份,按军统局保密规定,外勤特务不准带枪,只有执行公开任务的特务才能佩枪。戴笠有一次还专门给沈醉作过指示,当时因为有的外勤特务单位惧怕中共人员,要求发枪自卫。戴笠说:不能很好地隐蔽自己的身份,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军统人员,所以不容易打人各阶层去活动,完全失去了做秘密工作的意义。如果他们自己暴露了目标,给人(指中共组织)打死了,他没有脸去承认是军统人员(沈醉:《军统局的重庆特区》),可见不给外勤特务佩枪,完全是军统局的重要保密规定。
沈醉
军统为保密起见,还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如“六不准"等。其一是不准擅自脱离组织,请长假亦不许可,因为军统规定,凡人军统则为终身职业。其二是不准自由向外活动,军统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与中统等外单位交往,私自往来要受纪律处罚直至以泄密罪论处。其三是不准外宿。军统机关为防止泄密,严格规定每周只能有一天回家外宿,违者严惩。其出发点都是为维护军统的隐蔽性。
在特务处时期,戴笠制定《组织纪律条令》,规定不准会客、泄露办公地址,通信需要转交,电话保密,家属不准使用机关电话等,其后一直沿用,并不断完善。
1939 年戴笠还撰写《政治侦探》一书,专有“政治侦探之;铁的纪律' 一章,书后还附有“政治侦探法草案"一章,再三强调“机密"为特工工作最重要的特点,也成为军统保密制度的宗旨。
军统唯恐外界知道它的隐秘,戒备十分森严。一旦涉足,后果非常严重。抗战胜利后,有4个学生放假到重庆歌乐山游玩,结果误人军统中美合作所禁区,马上被逮捕。尽管后来查明4人并非中共人员,但唯恐放出去泄露军统禁区秘密,一直秘密关押在军统局监狱,新中国成立前大屠杀时被毛人凤下令屠杀。可见军统为了保密,不惜草菅人命。
为了严格执行军统局的保密规定,它还制定更为绝密、范围更小的秘密规定,如内部监视制度。军统局本身设有督察部门,负责公开监视军统人员和执行纪律。戴笠还单线设立监视网,如副手监视一把手,秘书、内勤监视副手,报务员监视所有主管等。甚至军统人员夫妻之间也负有监视对方的责任。军统有严酷的“家法",凡违反制度、违反纪律者,会马上拘捕,经军统局司法科审讯,判刑后送到军统局监狱(军统人员判刑人狱后也负有任务,监视同监牢的中共党员),被判枪决的军统特务由军统执法队执行。正因为军统内部制度之严,很多军统特务时时胆战心惊。张蔚林在军统电讯总台潜伏,因烧坏电台发报用电子管被关禁闭,惊慌中跑出单位找叶剑英请示如何办(这其实严重违反了地下工作的纪律)。叶剑英分析:这是事故,至多纪律处罚,让他回去。但等他回到机关,军统局已发现他逃跑,故而搜查他的宿舍,发现了线索。张蔚林被捕,继而牵连整个潜伏小组被破获。
这个事例一则说明军统保密制度很严格,二则说明张蔚林没有经验。如果张蔚林不跑出去请示,主动申报,至多数月半年军统内部服刑,不会暴露自己及全组同志。
从军统到保密局的保密制度、措施、纪律当然不只上述,但也可窥见这个特务组织的阴森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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