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用三个词总结社会和人的本质,深刻透彻一针见血。
在《学界的三魂》中,鲁迅先生说中国有三种魂灵:官魂、匪魂和民魂。虽然他又谨慎地加了句“因为我的见闻很偏隘,所以未敢悉指中国全社会,只好缩而小之曰学界”,但他的三魂之说实则已道破社会和人的本质。
值得注意的是,官、匪、民是历史中长期存在的三种人,但官不一定拥有官魂,匪不一定拥有匪魂,民不一定拥有民魂。比如尧舜为天下之主,但他们并不贪恋权势及以权谋私,所以不能说他们拥有官魂。比如宋江虽然为匪首,但他却一心想着被朝廷招安,所以不能说他拥有匪魂。比如孟子就提出了“民为本”的思想,但中国古代的民却并不具备民魂,即使到了现代,很多人依然不具备民魂。
何谓民魂?笔者认为,民魂就是一个普通社会成员作为普通人在社会中的一种生存意识;它寻求发展、谋求福利但并不建立在试图统治他人或危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之上。中国古代社会中的民为何没有民魂呢?这不仅因为思想落后,还因为缺乏发展空间。因此,在天平盛世民幻想着做官,在乱世就被逼得做匪。而如何更好地做民,却根本不在民的考虑范围之内。
民自己不考虑如何更好地做民,只有把希望寄托于官和匪了。但官和匪除了世袭的之外,往往就是由不想做民的人变成的,他们又怎么会去替民思考如何更好地做民呢?因此,中国古代只存在两个时代:一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一个是想做民而做不成的时代。至于民该如何更好地做民的时代,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揭开序幕。
鲁迅并不是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唯一的一个,但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一个。鲁迅虽然做了十多年的官,但他并非是为了做官而做官的,要不然他就不直接顶撞几任上司了。丰厚的报酬(300大洋)或许是鲁迅坚持做官的原因之一,但最主要的原因应当是社会教育司的工作有助于唤醒民魂。在鲁迅担任社会教育司官员的过程中,他参加了汉字注音方案的研讨、主持了京师图书馆的搬迁、参与制定了书籍出版标准及小说发表标准(对新文化运动的顺利展开应当有一定帮助)等,这些都是有助于唤醒民魂的实事。
在“三一八”之后,鲁迅则彻底成为了一个纯粹而独立的民。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和后世都有人试图将鲁迅包装成偶像,但鲁迅从不希望别人把自己当成偶像、导师及权威。同时,鲁迅虽然对社会黑暗面发起了猛烈的进攻,但他从未想过要颠覆或取代当时的政权。鲁迅走的是一个普通知识分子的道路、一个普通社会公民的道路。鲁迅是一个纯粹而独立的民,同时他还希望唤醒其它麻木而不自知的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