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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赏析] 国家安全部公布部门规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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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6-10 13:2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周伯通 于 2022-6-10 13:29 编辑

国家安全部公布部门规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

2022-06-07 19:33





中新社北京6月7日电 6月6日,中国国家安全部公布部门规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5章24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国家安全机关实施的公民举报奖励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举报奖励工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

办法立足鼓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依照上位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和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实施举报奖励的条件、方式、标准和程序。其中,规定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3项条件: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二是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详实;三是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办法结合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奖励实践,明确奖励实施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根据举报发挥作用程度、作出贡献大小,划定了4个等级的奖励标准。

关于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相关工作中,追究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责任的6种情形、追究举报人责任的4种情形和追究举报人所在单位责任的两种情形。其中明确规定,举报人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金,不得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不得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国家安全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办法是国家安全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具体体现,对于完善反间谍法律制度体系,落细落实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法律原则,汇聚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各级国家安全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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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2-6-10 13:36:50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是中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对前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反间谍工作。其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既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又为在隐蔽战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了具体的制度规划,必将进一步推进中国反间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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